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员职责
发布日期:2006/5/13 21:05:44
一、负责收集、整理全校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片、录音(像)带等,并立卷归档。

二、负责接收、保管文件、财务、学籍、基建档案。

三、负责编制查档工具及各类案卷或类别索引。

四、负责修补缺损及字迹模糊或霉变的卷页。

五、负责档案资料咨询、接待校内外查档人员,做好档案利用工作。

六、确保档案库房安全,认真做到“五防”。

七、禁止将案卷带出室外,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八、不得在库房内接待私人来客。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档案室管理暂行规定

 

一、档案资料是本校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的文字记载的重要历史依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档案室应对全校各类档案资料实行集中统一保管。

二、各类档案案卷根据“分门别类、有利保存、便于查找利用”的原则,立卷归橱。

三、确保档案库房安全,严格做到防火、防盗、防湿、防蛀、防日光直射。

四、严格档案案卷交接手续,接收各类档案入库要把好案卷质量关。

五、调阅或查阅档案资料,必须按《档案资料调阅规定》执行。

六、档案资料借出档案室必须事先办理借调手续,限期入库,职责分明。

七、档案管理人员要严守岗位,认真履行《档案员职责》。

八、档案库房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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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资料调阅规定

 

一、凡调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查阅指定的内容。

二、查阅档案时,不得将案卷拆散、抽换、污损,也不得在卷页上圈点、划线、涂改或去字。

三、档案资料原则不借出,因特殊需要,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办理借出手续,限时归还;外借档案资料如发现有拆散、抽换、污损等情况,应及时追究责任。

四、确因需要摘录、复制档案资料者,应在办理查档登记手续时注明。摘录、复制件经档案员校核并注明出处后盖章,方为有效。

五、查档人员不得随意指阅、翻阅与查档登记内容无关的其他内容;查档人员中途离开档案室、应将案卷交档案员保管,不得交其他人代管。

查档人员如有违犯上列各条之一者,档案员有权中止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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