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8/15 11:08:45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提高我校“双师型”教师的理论和技能水平,提升教师“双师”素质,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培〔2023〕6号),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2023年度第一批“双师型”教师培训共设置12个培训项目,见《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中的《安徽省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项目一览表(第一批)》和《安徽省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项目(第一批)简介》(附件1)。

     二、培训方式

     培训工作由全省各“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承担,培训以理论课程和专业技能实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三、工作流程

     1.学员报名。各二级教学单位要积极组织和支持教师参加培训,选派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师参加有关项目培训。各单位收集整理报名信息,按照教师报名意愿,于8月18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发至rscsz@abc.edu.cn。

     2.报名复核。各“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对已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学员发放培训通知。

     3.培训时间。各项目原则上安排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培训。具体开班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各培训基地通知,同时在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及相关培训基地网站公布。

     4.证书发放。培训结束学员经考核合格后,由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并作为初级“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所有培训均按所载学时数计入参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四、有关要求

      各二级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按照“应培尽培、愿培则培、需培就培”的原则,把“双师型”教师培训作为“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的有力抓手,不断提升教师的“双师”素质。参训教师要坚持学以致用、重在实践,注重培训成果转化。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材料

组织人事处

2023年8月15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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