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7/3/15 16:05:17

  一、学校简介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安徽省教育厅。2005年获安徽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院校,2008年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首批“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2015年荣获安徽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等次,2015年被列入安徽省高校综合改革首批试点院校,2015年被确立为安徽省首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2015年荣获“安徽省第一届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称号。

  学校位于芜湖市,目前有在校生11000余人,设有会计系、经济贸易系、财务金融系、工商管理系、电子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系、人文外语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体育教学部9个教学系部33个专业,其中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专业,5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精品专业,10个省级特色专业。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序号

岗位

岗位编号

拟聘人数

资格条件

拟聘用形式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要求

1

教师

JS01

1

新闻传播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本科为全日制广告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为新闻学/传播学方向。

事业编制

2

教师

JS02

1

企业管理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本科为全日制市场营销专业。

事业编制

3

教师

JS03

2

管理科学与工程/教育技术学/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本科为全日制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教育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为电子商务方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聘用各1

4

教师

JS04

2

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管理方向)/工商管理(物流管理方向)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本科为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工业工程类专业。

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聘用各1

5

教师

JS05

2

旅游管理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本科为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

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聘用各1

6

教师

JS06

1

会计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会计师资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事业编制

7

教师

JS07

1

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方向)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会计师资格证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事业编制

8

教师

JS08

2

金融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必须具有金融类/财会类/财税类/经济类资格证书。

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聘用各1

9

教师

JS09

1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必须具有企业android项目开发经验。本科为电子商务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事业编制

10

教师

JS10

1

计算机应用技术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本科为网络工程专业。

事业编制

11

教师

JS11

1

设计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本科为产品设计专业。

事业编制

12

教师

JS12

1

马克思主义哲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中共党员;本科为哲学/法学类专业。

事业编制

13

专职辅导员

FDY01

3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中共党员;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

人事代理

14

专职辅导员

FDY02

2

心理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中共党员;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

人事代理

15

专职辅导员

FDY03

2

教育学/新闻传播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艺术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中共党员;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

人事代理

其他条件

1.教师岗位具有博士学位/两年以上与硕士研究生专业相关的企业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2.专职辅导员岗位具有博士学位/两年以上的高校辅导员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特别提示

1.条件中的专业指应聘者本人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指应聘人员所需的起点学历学位;其他要求一栏是指应聘者在满足前几项条件的前提下,另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2.条件中符号“/”表示前后的专业、条件为“或”的关系,满足其一即可;

3.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指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指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教师岗位拟聘用形式为事业编制的,最终录用形式以安徽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4.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

  5.年龄必须符合招聘计划公布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结业或肄业者;

  2.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秘人〔2004〕56号)文件规定不符合申请教师资格条件者;

  3.与其他单位已签订聘用协议的,原单位不同意解除有关协议的;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未在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报到证等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填写《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人才招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报名不接受纸质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应以电子邮件形式一并发送至邮箱:ahsmrsc@vip.163.com

  请应聘人员提供以下佐证材料: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如为应届毕业生的请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要求签章齐全);如有与硕士研究生专业相关的企业工作经验者或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验者,以及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中其他相关材料,请提供有效证明。相关要求如下:

  (1)审查表以word文档的形式提供,佐证材料以扫描图片、word文档或电子照片的形式提供,其他相关材料请以适当形式提供。

  (2)邮件主题请按照“岗位编号-姓名-研究生所学专业(方向)”格式书写(如:JS06-李好-会计学),应聘材料以文件夹压缩包的形式发送,登记表、文件夹也需以“岗位编号-姓名-研究生所学专业(方向)”格式命名。

  (3)考生不得重复发送应聘材料。

  3.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应聘材料,如因材料不实或填写不规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4.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7年4月14日24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和应聘者自身条件对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资格面审(审查未通过者,学校不再逐一通知)。

  2.资格面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考核前需进行资格面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面审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明(应届毕业生请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前期学历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等(以上材料均须为原件)。逾期未参加审查者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考核,基本材料不全者视作审查不合格,材料不得补交。

  (三)考核

  1.开考比例: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拟聘岗位数达不到3:1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达到或超过该比例的,根据计划数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

  2.考核办法:考核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等形式,部分岗位增加实践操作考核,具体以后期公布的招聘考核方案为准。

  (四)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高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或试讲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报到上岗的,学校可酌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面审、考核的时间地点及招聘考核方案将提前在校园网公告栏公布,请应聘者关注学校网站。

  (二)2017年最终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等,逾期学校将不予聘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核、聘用等资格。

  (四)我校对拟聘人员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五)我校2017年招聘计划以安徽省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校组织人事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孙老师 江老师

  电话:0553-5972766 0553-5971010

  应聘材料投递电子邮箱:ahsmrsc@vip.163.com

  学校网站:www.abc.edu.cn

  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的监督。

  纪检部门电话:0553-5971065;

  纪检部门电子信箱:ahszyjw@126.com

  
  附件: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人才招聘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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