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应聘者:
我院公布的2016年人才招聘公告(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中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均指应聘者本人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本人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要求一栏是指应聘者在满足前几项条件的前提下,另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根据考核方案,我院对所有应聘者,将依序进行材料预审和资格面审,对通过材料预审的,我院还将在资格面审环节严格审查应聘者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与公布的专业是否相符,两者一致才能最终获得参加考核的资格。
各位应聘者如果对有关条款有疑问,可来电来函咨询。咨询电话:0553-5971010。
学院人才引进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