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国家有关个人所得税修改的决定,经部分老师申请,学校决定对2018年10月后绩效工资重新申报,请需要调整绩效工资的教职工到所在系、部、处、室申报,本次集中申报后,将不再受理个人调整绩效工资的申请。本次申报金额将于2018年10月起上工资表执行,为了不影响2018年10月份工资正常发放,请各单位务必将本部门人员申报的情况汇总后于2018年9月30日12:00前报组织人事处216室(报送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逾期申报或未申报的将按照2018年7月申报金额执行。
附:2018年10月起奖励性绩效工资申报表.xlsx
组织人事处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