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做好署假加班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暑期学院各项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现将暑期加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暑期高温,无特殊需要和非紧迫任务,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请统筹安排工作任务。各部门需编制加班工作计划报分管院长批准后送组织人事处备案。所有加班人员需及时到岗,提高效率,认真完成任务。
2、暑期加班的人员须据实填写工作日记。各部门工作日记要注明日期,认真记录当天所做工作。假期结束后报组织人事处统一核查。
3、为做好岗位设置聘用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检查工作和职称评审工作,全体中层以上干部离开本市,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组织人事处备案。其他人员离开本市,要给部门负责同志留下通讯方式,以便联系,确保能够及时到校。所有人员必须确保假期内手机畅通。
4、暑期加班严格实行考勤制度,假期结束据实统计加班情况,市内办事应有部门负责同志的记录,出差期间学院加班费按一半计算。
暑期参与各类培训班授课的教师不参加考勤。
周末原则上不安排考勤,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加班的,请提前与组织人事处联系。
5、考勤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15-11:15签到,下午3:00-5:30签退。
组织人事处
二○一○年七月一日
加 班 工 作 日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