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给予卜天然等105名教职工嘉奖的决定》(商职院字〔2025〕36号),经报上级批复,同意表彰卜天然等105名教职工, 请各相关单位通知本单位获得表彰的教职工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附件1),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由各单位统一于6月12日前送至弘商楼216室。
附件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temp_25060516219553.docx
附件2:《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给予卜天然等105名教职工嘉奖的决定》temp_25060516218883.pdf
组织人事处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