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6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4〕75号)要求,现就2024年度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在岗并符合初、中、高级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教师。
二、评审条件
教师系列职称推荐与评审,按照《关于公布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通知》(组人字〔2022〕14 号)执行。
实验系列职称推荐与评审,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教人〔2022〕2号)文件执行。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初审、申报人述职及单位公示(10月31日前完成)
拟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提交相关原始材料。各单位成立3人以上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单位党政领导、相关教研室主任及高级职称教师代表组成,院长(主任)牵头负责本单位职称申报及审核工作。对审核合格的,所在单位组织对申报人员开展教学考核、述职评议等工作,并将拟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职称评审推荐报告(包括推荐过程、公示结果、推荐意见)报送组织人事处。
(二)申报人提交相关材料(10月30日-31日)
申报人根据《2024年职称申报材料提交一览表》(附件2.1)中的内容,将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相关部门,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科研成果与教师实践进修情况审核,请申报人通过科研管理系统(钉钉)工作台“6.1职称申报”窗口提交科研部分;教师实践进修情况审核,请申报人通过“数字安商”--“校企合作平台”--“职称申报认证”进行申报。)
四、相关问题的处理
1.关于任职时间计算时限和业绩成果起止时限问题。申报人任现职时间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计算到2024年10月31日。
2.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必备条件。
3.关于继续教育问题。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组人字〔2024〕15号)和《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方案》(组人字〔2022〕10号)填写《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一览表》(附件2.5)。
五、有关要求
2024年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报,后期教师网上申报须将各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材料提交至网报系统。
各申报人须按照通知要求,客观填写申报材料,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审核,逾期不予补报;凡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申报资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申报2024年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的老师扫码加入2024年职称工作群。
附件1:职称评审依据.zip
附件2:2024年度职称申报材料包.zip
附件3:《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方案》(组人字〔2022〕10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