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工作要求,为扎实做好2023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现就上报2023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拟在2023年12月底前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二、报送程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发展党员需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全面分析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队伍状况,注意把2022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完成情况作为制定2023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基本参考,认真分析评估,在上年申报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增减,研究制定2023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发展计划确定后,填写《2023年发展党员计划申报表》(见附件),于2022年11月24日下班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组织科。
附件:temp_22111817003347.xls
组织人事处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