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
根据《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给予马静等78名教职工嘉奖的决定》(商职院字〔2022〕69号),经上报人社厅批复,同意表彰马静等78名教职工, 请各相关单位通知本单位获得表彰的教职工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附件1),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由各单位统一于7月4日前送至弘商楼216室。奖励证书和奖金将于近期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
temp_22062014127861.docx
附件2:《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给予马静等78名教职工嘉奖的决定》 temp_22062014133997.pdf
组织人事处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