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支部调整与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改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5 15:56:17

各党总支: 

  经学校党委研究,启动党支部调整与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改选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党支部调整采取“一总支一策”,鼓励党总支新设学生党支部;但如果受党员数量限制,也可对原有教师党支部进行调整。无论新设还是调整,学生党支部原则上应由系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专职辅导员等和学生党员构成,其中教职工党员不少于7人。

  调整后的教师党支部,必须按“双带头人”有关要求(参见院党字〔2018〕81号文件:中共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规划(2018-2020)》的通知)进行选配。确有困难,无法从现有的教授、副教授、博士或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中选拔教师党支部书记,可选拔专业负责人,进行重点培育,但须报教学管理部门备案认可后,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交学校党委会议研究。

  二、工作流程

  (一)11月8日前,各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专题会议研究党支部设置及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配备工作,提出党支部设置和支部书记、委员酝酿人员,并填写《党支部拟调整情况报表》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二)11月12日前,组织人事处汇总向学校党委汇报。对需要经过党委会研究的事项,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三)11月15日前,各党总支根据组织人事处反馈意见(若学校党委无修改意见则不反馈),组织各党支部进行改选,选举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进行,选举结果报党总支。

  (四)11月16日前,各党总支汇总党支部选举结果,并将选举情况报组织人事处。

  (五)11月20日前,组织人事处将选举结果提交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

  本次党支部调整与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改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党总支务必注意按时间节点完成,以免延误学校整体推进。


  附件:党支部拟调整情况报表

 

 

组织人事处

2019年11月5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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