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规范基层团组织团员大会代表,学校拟于6月中下旬举办学校第二次团代会。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职业院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启动校团委专职副书记选拔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二、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选拔条件和资格
1.提拔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拔担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2.本次选拔的专职校团委副书记,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专职团委副书记需要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备三年以上学校共青团工作经历。
三、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动议
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二)公布岗位、职数及岗位条件
5月22日,公布岗位、职数及岗位条件(具体见此文件)。
(三)自愿报名
符合岗位条件的同志可自愿报名。报名人员根据本人情况自愿填写《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自荐表》(见附件),于5月24日下午4点前将自荐表交至考核领导组,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四)资格审查
考核领导小组对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形式。会议推荐定于5月25日下午13:30在招生就业大厅进行。请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全体同志及各系团总支书记准时参会。
个别谈话推荐在5月25日下午16:00进行,参加人员范围参照《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级以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暂行)》(院党字〔2014〕13号)文件规定,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六)确定考察对象
5月31日,专职团委副书记选拔工作领导组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并综合考虑个人任职经历与任职年限、个人自荐、个人能力素质、工作需要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
考察范围参照《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级以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暂行)》(院党字〔2014〕13号)文件规定,形成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并将意见报送组织人事处。
(八)讨论决定
组织人事处上报学校党委,决定拟任干部人选。
(九)公示
决定拟任干部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后由组织人事处正式发文。
四、纪律与要求
(一)本次选任干部工作是要客观公正地把德才兼备、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同志推选到选拔岗位,充实学院干部队伍,是保持学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必须高度重视,共同努力做好这项工作。
(二)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职团委副书记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和其他参与考核的人员,必须遵守考核纪律,要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教职工的满意度。
(三)对在推荐、考核工作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拉票,打击报复等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五、考核领导组
组 长:孙握瑜
副组长:郑 伟 张 强
特此通知
2018年5月22日
附件:自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