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需按期考核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为客观评价新进教职工试用期间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况,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上一年度公开招聘试用期满一年的新进人员。
二、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为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重点考核师德师风和工作绩效,师德师风不良者实行一票否决。分岗位考核具体内容如下,教师岗位考核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育人工作、服务意识等,专职辅导员岗位考核育人工作、学生管理工作、职业能力、服务工作等,管理岗位考核工作实效、组织管理和协调沟通能力、服务意识等。
三、考核程序
1、自我鉴定阶段(5月18日-5月23日)
试用期满人员根据岗位职责要求,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进行自我鉴定,并填写《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试用期满考核及转正定级表》;
2、组织考核阶段(5月23日-6月12日)
学校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督导室及用人单位等对试用期满人员各方面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分专业技能考核、育人工作考核、综合测评三部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占30%,育人工作考核占30%,综合测评占40%。
专业技能考核根据试用期满人员的岗位特点来组织:教师岗位人员参加教学能力考核,形式为现场教学;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参加辅导员能力考核,形式为主题班会;行政岗位人员参加行政管理与服务能力考核,形式为PPT述职。专业技能考核由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育人工作考核采用书面总结和PPT现场汇报的形式进行,由专家组综合评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综合测评由各用人单位组织。教师综合测评由系部负责进行测评,参加人员为本教研室全体员工、系部班子成员、其他教研室教师代表;辅导员综合测评由学生工作处牵头组织进行测评,管理岗位人员测评由本部门牵头组织进行测评,参加人员可扩大到相关部门,根据其一年来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进行现场测评的方式进行。
组织人事处汇总三部分成绩,计算每名试用期满人员的最终考核成绩。
3、考核结果上报阶段(6月12日-6月19日)
组织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试用期满人员考核结果,上报院长办公会审议。考核结果公示一周,若无异议,给予考核合格人员转正定级。
四、考核等次
1、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成绩60分以上者(含60分)为合格。
2、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学校将延长试用期一年,若仍考核不合格,将予以辞退。
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部门负责人负责制,结合日常工作情况,认真组织试用期满人员考核工作。
附件: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试用期满考核表
组织人事处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