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党员活动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6/6 14:30:37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皖教工委函【2017】209号文件(见附件)精神,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党支部建设制度化规划化和科学化水平,请各直属党支部、总支下属各支部及时确定党员活动日具体时间,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原则上每月5日或10日为党员活动,各支部也可以结合实际来确定具体时间。党员活动日确定后,如遇法定节假日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可视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二、活动方式

  党支部应以党的组织生活、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党员志愿服务等为主要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注重运用创新载体平台,探索线下线上互动交流有机结合的活动方式。

  三、其他要求

  各总支、直属支部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精心抓好组织实施,党支部要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党员实际需求,制定年度计划安排,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确保党员活动质量高、效果好。

                                                  组织人事处

                              2017年6月6日

附件:皖教工委函【2017】209号文件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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