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健全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现就确定和加强党员活动室建设,通知如下:
一、建设标准
1.党总支和党支部要有必要的活动场所,倡导一室多用。统一“党员活动室”标志牌。有适用配套的设施,配齐桌、椅、资料柜等必要设备设施,有条件的,配备党员电教设备。
2.党建工作制度上墙,简明规范,包括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党旗、入党誓词要规范上墙。设置党务公开栏,内容简明,党内信息公布及时。
3.各类资料完善。名册类一般包括: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困难党员名册等。记录类一般包括:学习培训记录、活动考勤、“三会一课”记录、党员民主生活会记录、党员活动记录、党费收缴登记等。其它党建活动资料还有:党员组织发展相关材料、党建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有关文件和材料;民主评议党员材料;其他党建特色工作相关资料。
二、经费保障
建设经费由党委下拨到各总支、支部的党费中支出。
组织人事处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