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商职院字〔2015〕26号《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培养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进修管理,现就申报2018年度教师学历进修报考计划事宜通知如下:
1、请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并拟于2018学年度参加教师学历进修考试的教师向所属系部递交申请,其中行政兼课教师需首先征得所在部门及分管校领导的同意。
2、各系部应根据本部门师资队伍现状及教学任务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师进修,防止扎堆进修现象,以免出现系部教学任务无法正常安排的情况。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优先考虑。并于2017年10月27日前将“教师学历进修报考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报送组织人事处。
3、组织人事处将各系部计划申报表汇总报学校审批后,下达本年度教师学历进修报考计划。
4、列入本年度学历进修报考计划的教师应于报考前填写“教师学历进修考试申请表”(见附件2),经系部审核同意后报组织人事处。
5、教师学历进修实行计划管理,对未经学校同意私自报考者,学校一律不予认可。
6、教师学历进修强调专业对口。教师报考专业应为本人现从事的专业或学校发展急需的相近专业;专职辅导员报考专业应为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专业。
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教师学历进修报考计划申报表
附件2:教师学历进修考试申请表
组织人事处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