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要求,以及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组人字【2016】6号)(见附件)文件规定,各支部应根据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及时填写《党员党费交纳登记簿》,党费使用时应填写《党费使用审批单》,并将收支情况及时登记在《党费管理登记簿》中。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党费交纳和使用管理工作,现对各支部党费相关账簿进行检查,请各总支下属支部、各直属党支部于1月13上午12点前将2016年记录的《党员党费交纳登记簿》和《党费管理登记簿》复印件交至组织人事处备查。
组织人事处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