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皖人社秘〔2016〕116号文,现将继续开展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二、申报程序
申报资助经费,申请人应填写《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经省直主管部门或设区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连同项目任务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20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逾期不予受理。
三、相关要求
1.对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高新技术开发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项目和属于我省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可优先申报。
2.2015年度已获资助的,今年不再受理申报;2014年度及以前已获资助再次申请的,须提供经相关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原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或结题证书,否则不予受理。
3.各部门申报时,需提交2015年度《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个人版)》(附件2)和《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汇总版)》(附件3),否则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均需扫描成电子文档,由组织人事处汇总后统一报送。
请需要申报的老师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于2016年5月18日前将材料交至江芳老师处。
组织人事处
2016年5月10日
附件:
1. 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
2. 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个人版)
3. 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汇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