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在直播打赏中的适用
杨艺凡1,陈旭玲2
(1.南京理工大学 知识产权学院,南京 210094;2.安徽师范大学 法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摘 要:网络用户因直播打赏行为存在效力瑕疵而请求主播返还打赏时,主播可以利用善意取得制度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在网络直播打赏中,善意取得适用条件的认定与一般交易模式中对其认定有所区别。此外,善意取得的适用有时还会受到公序良俗原则和社会整体效益的影响。
关键词:直播打赏;善意取得;合理对价;无权处分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255(2024)01-005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