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产课征企业所得税的现实困境与制度构建
日期: 2026/1/6 9:23:30  来源:  作者: 薛凯文

数据资产课征企业所得税的现实困境与制度构建

薛凯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经济法研究所,武汉 430000)

摘  要:基于数据交易产生的所得收入成为企业所得税的潜在税源,是否对其课税、如何对其课税成为需要解决的问题。基于数据资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影响,对其课征企业所得税具有必要性和正当性。然而,数据资产作为一种新型资产,对现有的企业所得税规则的适用带来了极大冲击。首要挑战是数据资产交易的收入类型不明确和比例税率存在局限性,缘于数据交易形式的复杂性和规则层面上的设计缺漏。另外,在数据基础制度方面,数据资产的成本确认、权属认定和价值评估机制存在制度上的不系统和缺失,使得扣除规则的适用、纳税主体和税基的确定存在难题。基于此,首先需要明确数据资产收入类型,构建与之相匹配的税目。其次,重构数据资产的税率设计方案,以适应财富积累新趋势。最后,需要完善现行的成本确认规则、确权机制和价值评估体系,构建符合数据资产交易特性的制度体系。

关键词:数据资产;企业所得税;税收规则;数据基础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255(2025)04-006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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