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教师学历进修报考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6 10:22:05

各系部、处室:

  根据商职院字〔201526号《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培养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进修管理,现就申报2019年度教师学历进修报考计划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进修条件

  1、申报学历、学位进修的教职工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安心本校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

  2、实行计划管理。系、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培养计划,合理安排教职工进修;行政兼课教师须先取得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书面同意后再由所在系、部按计划安排进修。凡在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未担任过辅导员工作不得提出进修申请。年度教学测评在本系、部排名后10%的教师(含行政兼课教师)在测评后的一年内不得提出进修申请;年度辅导员测评排名后10%的辅导员在测评后的一年内不得提出进修申请。如后10%不足一人的,则测评最后一名不得提出进修申请。对未经学校同意私自报考者,学校一律不予认可。

  3、强调专业对口。教师报考专业应为本人现从事的专业或学校发展急需的相近专业;专职辅导员报考的专业应为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专业;教辅岗位工作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从严控制,如确有进修必要,应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同意,报考专业应为与其现从事的岗位工作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4、进修应符合工作年限规定。教职工须在学校连续工作满两年后方可申请报考。

  二、申请进修程序

  1、请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并拟于2019学年度参加教师学历进修考试的教师向所属系部递交《教师学历进修考试申请表》(见附件1),其中行政兼课教师需首先征得所在部门及分管校领导的同意,专职辅导员需征得所在党总支、学生工作处及分管校领导的同意。

  2、各系部应根据本部门师资队伍现状及教学任务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师进修,防止扎堆进修现象,以免出现系部教学任务无法正常安排的情况。并于20181116日前将《教师学历进修考试申请表》和经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的《教师学历进修报考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报送至组织人事处,电子材料《教师学历进修报考计划申报表》发送至ahsmzzrsc@163.com

  3、组织人事处将各系部计划申报表汇总报学校审批后,下达本年度教师学历进修报考计划。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教师学历进修考试申请表
  
附件2:教师学历进修报考计划申报表

组织人事处

2018116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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