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室、教务处、各系部:
根据《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听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教学督导室负责对教学检查听课情况进行统计和检查。现将提交本学期“教学检查听课记录表”事宜通知如下:
1.提交对象 学校党政领导、教务处正副主任、实验实训中心正副主任、系(部)正副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
2.提交方式 以教务处、系(部)为单位填写“汇总表”以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统一提交。
3.提交时间 7月12日前。
教学督导室
20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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