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背景:
阅读新闻

省教育厅关于废止1978—2000年印发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日期:2009-02-17] 来源:  通讯员: [字体: ]

教政法〔2008〕5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委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促进我省各级教育行政机关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我厅对1978—2000年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并经2008年12月31日厅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主要内容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12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业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89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以上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教育行政管理的依据,特此通知。

附件:1.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点击下载或查看

 

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admin | 阅读:
相关新闻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