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代会优秀提案评选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院教代会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高教代会提案工作的水平,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促进我院提案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代会优秀提案”评选条件
1.参加评选的提案应是学院本届教代会的提案。
2.提案言之有据、思路清晰、问题明确、填写规范。
3.提案内容围绕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对学院或部门工作起到有效的推动作用。
4.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经过了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实事求是,言之有据,针对性强。
5.提案适应学院当前现状和经济条件,所提意见简明扼要,提出的建议措施得力、办法具体,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6.提案得到提案工作组和提案承办部门的肯定。
二、评选、表彰办法
1.“教代会优秀提案”于教代会召开后二个月进行。根据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评选名额原则上根据提案征集数量的10%进行确定。
2.由优秀提案评选工作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提出“教代会优秀提案”建议名单,并以书面形式向全校基层工会通报建议名单,广泛征求意见。
3.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优秀提案由教代会执委会审议决定。
4.对“教代会优秀提案”获得者在学院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201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