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募捐献爱心活动的通知
各工会分会:
为了贯彻执行安徽省教育工会《关于筹集送温暖资金的通知》(皖教工【2009】63号)文件精神,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传统美德,帮助灾区教职工群众战胜困难贡献力量,现将募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募捐数额(根据63号文件要求)
1、校级干部(包括正教授)100元;
2、处级干部(包括副教授)50元;
3、科级干部(包括讲师)20元;
4、一般人员10元。
捐款本着自愿原则,多捐不限。
二、时间要求
请各工会分会于
学院工会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抄报:院党委、省教育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