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通知
关于举办教职工书法摄影大赛的通知

 

 

工会各分会、教职工摄影协会各会员: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喜迎学院建校110周年庆典,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宣传我院教职工的高尚情操和精神面貌,工会决定在校庆110周年前夕,举办学院教职工书法、摄影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的组织

本次大赛由院工会主办,教职工摄影协会承办。

二、    作品要求

(一)书法作品

1、参赛作品以师德建设为主题,内容积极向上。

2、参赛作品须用毛笔、钢笔等工具书写,字体及创作形式不限,草书、篆书请附释文。

3、参赛作品必须使用规范汉字。毛笔书法作品最大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宣纸(138cm×69cm),硬笔书法参赛作品纸张为A4纸(210mm×297mm)。

(二)摄影作品

参赛作品分为纪实类和艺术类,纪实类要求必须反映我院教职工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情操和一线的教育教学生活。艺术类作品包括教职工日常摄影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纪实类作品欢迎广大学生参与并提供作品。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近2年来拍摄的新作(纪实类作品不受此限)。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可单幅,也可以是组照,组照每组照片不得超过4张 。作品须重新命名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部门、联系电话(组照打包)。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景象作品(照片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当调整)。

三、    关于作品报送要求

书法作品纸质报送;摄影作品一律采用电子稿投稿方式,JPG格式,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万像素,文件大小在3M左右。书法作品请报送院工会办公室,电子作品请报送至电子邮箱:ahsmgh126.com联系电话:5971021

报送截止日期:20121231日 。

四、作品的评选和展览

 1、工会分别成立书法作品评审委员会和摄影作品评审委员会,对报送作品进行评审,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和奖品,并在校庆期间进行展览。具体奖项视报送情况另定,总体获奖面不低于50%

2、作品若涉及肖像或名誉权等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0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