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暨学院第十届
“春之声”校园文化艺术节
教职工“颂歌献给党”红歌比赛的通知
工会各分会:
为了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暨学院第十届“春之声”校园文化艺术节,经研究决定拟于六月下旬举办教职工“颂歌献给党”红歌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共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第十届“春之声”校园文化艺术节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工会、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团委
二、有关要求:
1、组队
每个分会各组一支队伍,每队人数原则上要求所有的会员都参加演唱。
2、 参赛歌曲的主题和数量
各分会演唱以歌颂党、歌颂改革开放、歌颂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歌曲3首。其中:第1首形式不限(可以独唱、二重唱等),第2、3首歌曲为合唱,合唱中“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为必唱歌曲,另1首为自选歌曲。
3、伴奏形式和指挥
选CD伴奏或器乐伴奏,合唱部分各队设指挥一人。
三、比赛规则
1、比赛顺序
参加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2、评分标准
比赛采用现场演唱、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分标准为:
⑴比赛采用10分制记分,并精确至小数点后3位数字,包括:歌曲思想内容2分,演唱5分,服装2分,台风1分。
⑵参赛单位最后得分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评委评分之和的平均数
⑶如参赛单位的比赛得分相同(精确至小数点后3为数字)且在等级奖内,则以总裁判长的分数为准;如分数仍相同,则采用现场加赛的方式重新比赛,以加赛成绩进行奖次评定;加赛歌曲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四、奖次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2名。
五、其它事宜
1、比赛时间暂定为6月22日下午14:30。地点:学术报告厅。
2、请各工会分会接通知后,与党总支(党支部)、系部(处室)共同精心做好比赛的各项准备工作,以赛出本部门团结协作、凝心聚力、奋发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
3、比赛用服装、歌曲伴奏等自行解决,采用乐队现场伴奏的单位必须提前3天到院团委魏力老师处登记,以便安排相关工作,否则不予安排乐队现场音响。
4.各工会分会将参赛歌曲名于 6月15日前报学院团委(为不影响比赛编排,上报确认后不得再更改)。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院工会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