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分会:
红歌是蕴含着无私奉献、团结进取、追求美好的华章,也是健康向上、启人心智、净化心灵的歌曲。唱响红歌,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对打造软实力、凝聚民族力量,抒发爱国情怀、增强民族自豪感有着特殊的意义。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热情讴歌新中国建国60周年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加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情感教育,展现我院汇聚激情、凝聚人心、励志进取的精神风貌,学院工会、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团委将于国庆期间共同举办“红歌颂祖国”——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庆祝建国60周年歌咏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09年9月底在学术报告厅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方式
1.比赛以大合唱的形式举行。
2.比赛以工会分会为单位,原则上要求所有的人都参加演唱。
3.比赛演唱3首歌曲:
第一首为必唱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第二首为选唱歌曲——推荐歌曲(歌曲名见附件1);
第三首为自选歌曲——题材必须是赞扬和歌颂革命和祖国的歌曲(歌曲名可参看附件2)。
4.参加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抽签时间:9月16日下午3:00在学院工会办公室。
6.比赛采用现场演唱、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评分标准为:
⑴比赛采用10分制记分,并精确至小数点后3位数字,包括:歌曲思想内容2分,演唱5分,服装2分,台风1分。
⑵参赛单位最后得分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评委评分之和的平均数
⑶如参赛单位的比赛得分相同(精确至小数点后3为数字)且在等级奖内,则以总裁判长的分数为准;如分数仍相同,则采用现场加赛的方式重新比赛,以加赛成绩进行奖次评定;加赛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7.比赛奖次设置: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3名。
三、其它事宜
1.请各工会分会接通知后,与党总支(党支部)、系部(处室)共同精心做好比赛的各项准备工作,以赛出本部门团结协作、凝心聚力、奋发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
2、比赛用服装、歌曲伴奏等自行解决,采用乐队现场伴奏的单位必须提前3天到院工会登记,以便安排相关工作,否则不予安排乐队现场音响。
3.各工会分会将参赛歌曲名于9月11日前报学院工会(为不影响比赛编排,上报确认后不得再更改)。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院工会 组织人事处
宣传统战部 团委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