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分会:
为了落实党的十七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贯彻实施人民民主政治制度,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关心和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学院工会和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进行了精心的筹备。3月17日下午,全院各部门经过充分酝酿,实行民主选举,并将选举结果(包括选举原始资料)报院工会审批,学院八个工会分会委员会正式产生。
一、各分会人数、主席及委员如下:
1、会计系分会:46人。主席:杨欣;委员:李慧君、杨庆家。
2、经贸系分会: 35人。主席:汪圣佑;委员:刘名、杨雪青。
3、电子信息工程系分会:39人。主席:张强;委员:王松林、唐云龙。
4、工商管理系分会:23人。主席:朱吉玉;委员:黄亮、鲁楠。
5、外语-艺术分会:40人。主席:贾昌凤;委员:李金霞、孙峰。
6、基础-政法分会:45人。主席:周平;委员:秦晓梅、黄家宏。
7、行政一分会:56人。主席:骆泽敬;委员:郑承志、胡传山。
8、行政二分会:41人。主席:俞木传;委员:魏力、孔剑。
二、工会分会主要工作
工会分会是党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职工利益的代表。在学院党委和院工会的领导下,以全面履行基层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和发挥工会组织的四项职能为工作目标,依照工会章程,结合工会组织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给全体教职工营造一个心情舒畅、情绪稳定的良好工作环境,激发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关心专业建设与发展、贯彻落实学院“十一五”规划目标的热情,真正实现把工会办成名符其实的教职工之家,积极开展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教工权益、关心教工生活、活跃教职工文化体育生活、发挥工会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等的各项工作。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创建和谐校园,扎扎实实维护教职工权益,踏踏实实为教职工服务是学院各级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责和任务。
三、工会分会委员分工及建立工会小组
工会分会正式成立后,请各工会分会主席主持召开工会分会委员会议和工会分会大会,一是对工会分会委员在组织、生活、财务、女工、文体、宣传等方面进行分工,二是在工会分会下面建立2-3个工会小组(以几个教研室或处室为单位,一般每组10人以上),以便工会分会更好地开展工作。工会分会委员分工和工会小组长确定后,请于3月28日前将名单报学院工会。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