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1 10:08:35

各二级教学单位,各处、室:

      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66号)精神,现就我校

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校全体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需科目

      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等环节,2023年度全省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确定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二十大精神,建设美好安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数字中国:数字化建设与发展;碳达峰碳中和与绿色发展;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工业互联网与区块链应用;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与智能驾驶。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其中1个专题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2022年3月公开征集确定的7个专题,合同已到期,自今年4月1日起不再作为我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202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截至2024年3月31日。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工作性质和专业领域选择学习,每年不少于60学时,其中,通过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平台的“在线课程”完成学习每年不少于20学时。具体学时认定按照《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方案》(组人字〔2022〕10 号)执行。

     三、培训方式及学时登记

   (一)公需科目

      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cn/ggfwwt/),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相关通知,可自行下载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科目培训以后,需通过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平台上传培训合格证书,完成相应培训学时的认定。(登陆“数字安商”——“教师发展中心”——“校外学时申请”上传资料;或登陆“数字安商”——“教师发展中心”——“个人中心”——“教发应用”——“学时申请”上传资料)。

   (二)专业科目

     1.通过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网络平台远程学习

     专业技术人员登陆“数字安商”——“教师发展中心”——“在线课程”——选择课程学习。教师发展中心平台在线学习学时自动生成,无须登记认定。

     2.采用其他参训方式学习。

     专业技术人员可采用参加省内外相关培训机构、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或学校其他单位与教师发展中心联合组织的各种线上、线下培训项目等形式进行学习。教师参加其他培训须通过教师发展中心平台上传培训的相关资料,上传资料如下:(1)校外培训:上传培训文件和培训结业证书。(2)教师发展中心或学校其他部门与教师发展中心联合组织的校内培训:上传培训文件(或通知网页截图)和培训结业证书(无结业证书的,上传加盖主办部门印章的培训签到表)。

      教师参加其他培训学时认定流程:登陆“数字安商”——“教师发展中心”——“校外学时申请”上传资料;或登陆“数字安商”——“教师发展中心”——“个人中心”——“教发应用”——“学时申请”上传资料。

      3.采用其他非参训的方式认定学时。

      暂时无须登记认定,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定期开展相关认定工作。

      四、其他

      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年均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教师发展中心平台在线课程20学时),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附件1: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方案(组人字〔2022〕10 号)

    附件2: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学员操作指南

    附件3: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常见问题解答

 

 

组织人事处

2023年12月11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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