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学院工会工作职责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职责

工会是党委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主要职责是:
  1.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和《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开展活动,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学院教代会,院工会也是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在维护国家、学院总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配合、监督行政职能部门执行制度,发挥协调作用。
  3.通过各分会(小组)组织和其它形式,广泛联系教职工,听取收集各层次群众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
  4.配合学院中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和教职工群众的意愿,独立地自主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教职工参加学院改革,完成教学、科研、生产、管理和服务等各项任务。
  5.关心教职工生活,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指导各分会(小组)活动,承办全校性的教工集体文体活动;最大程度地吸引教工参与业余活动,以增强凝聚力。
  6.积极做好学院女工委员会的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特殊合法权益。
  7.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分会(小组)的网络作用,采取有效的民主形式,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和建设。
  8.做好工会文书档案,会员档案工作。根据财务规章制度,做好工会经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管好工会的固定资产和使用物品。
  9.完成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